帳戶存款不足 3/1起不能質借買基金
【聯合報╱記者薛翔之/台北報導】
銀行業最近發通知給客戶,3月1日起,將終止以定期存款帳戶質借或是透支額度,投資定期定額基金等商品。
銀行主管解釋,有些銀行提供客戶的綜合存款帳戶具有透支額度功能,如果客戶扣款日當天帳上的投資金額不夠,銀行就會啟動「質借」的功能,在約定的透支額度內,先幫客戶扣款。
不過,金管會認為,金融機構不應該誘導客戶以融資方式去投資,以免過度擴張信用,因此修改相關規定,銀行必須全面終止定存帳戶啟動質借的服務。
銀行業者舉例,如果客戶有辦理定期定額或是不定額的基金扣款,必須在指定扣款日的前一個營業日保留足夠的金額(包含手續費),在指定扣款的銀戶當中;如果帳戶餘額不足之時,當月的扣款就會被視為失敗,無法投資。
金融機構主管指出,各銀行對於基金扣款的規定不同,多數的銀行提供客戶,可在每月的特定3個或5個扣款日扣款;另外,有些銀行會規範3次扣款不成功,就終止客戶的扣款;但也有銀行的規定比較寬鬆。
銀行主管表示,以前如果客戶開立一般最簡單的定存帳戶,扣款時若帳戶額度不足,就算扣款失敗;但如果是結合其他理財功能的綜合性質帳戶,銀行會提供透支額度,即使帳戶本身餘額不夠,只要在銀行和客戶雙方約定的額度內,銀行仍會動用透支的額度先做為基金扣款。
不過,3月起新規定上路後,即使客戶的帳戶具有透支功能,銀行也不能動用去扣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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